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及三项配套实施办法,鼓励企业“招贤纳士”,加强琴澳人才协同培养。目前,2024年第一批博士后专项扶持补贴申报工作已开展,引进人才生活补贴于近日开放申请。

为让企业及人才更好地了解申报要求,4月19日,第九期企业服务日之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申报培训会在横琴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举办。活动邀请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及合作区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代表围绕博士、博士后补贴及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等内容的申报操作进行培训。活动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共吸引琴澳两地企业代表及人才近3000人参与。

超十万生活补贴优化人才补贴机制

会上,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及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代表从申报时间、条件、标准等多方面,分别围绕合作区引进人才、博士后如何申请补贴展开详细介绍。

在申报标准方面,对在合作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站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40万元生活补贴,连续两年发放。在站博士后因承担国家重大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延期出站的,第三年给予一次性10万元生活补贴。

对出站博士后留(来)合作区创业(工作)的,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连续五年的生活补贴。

针对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补贴标准相较于原政策有了显著提高。对于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的人才,补贴总额为27万元,分三年等额发放;中级职称或硕士学历的人才,补贴总额为9万元;而本科或助理职称的人才,补贴总额为6万元。

申请人在合作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即可申领第一笔补贴。申请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满24个月、36个月以上的,即可申请第二、三笔补贴,若申请人中间因变换工作单位而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允许累计断缴不超过3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负责人明确本措施适用于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机构以及在以上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人员(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政策持续利好加强人才发展信心

在互动交流环节,不少企业表示人才补贴大大吸引了很多人才向往来合作区发展。青年企业代表黄先生表示,真切感受到了合作区的求贤若渴。“系列举措让我感受到了合作区对于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决心。”

除了针对青年人才进行补贴,《若干措施》还对高层次人才、技能人才、产业关键人才、国际人才等人群均有激励,同时在人才载体发展、琴澳人才协同发展、完善人才发展环境等方面均有支持举措。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合作区人才政策聚焦服务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旨在吸引和培养四新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接下来,合作区将大力提升各项服务水平,吸引更多人才聚集,为合作区人才“蓄水池”源源不断注入人才“活水”。

【来源】珠江晚报